第10章 素衣

    尘埃落定,也许是没意义了、也许是念在宁枝多等了一天的份上,白衣手下留情、没有斩草除根。

    长达数十年的逐日之战终于落下帷幕,人族占据大片土地,灵族被赶至最干旱的地方。

    至此,白衣渐渐消失在众人视线当中,世人依旧安居乐业,结局倒也不赖,就是可怜灵族那个宁枝,因为多给了人族一天准备的时间,再加上战败的缘故,饶是他实力绝尘,也被灵族上下骂了个遍。

    段阳突然问道:“你刚刚不是说最后一战,是人族输了吗?这怎么又赢了?”

    张瘸子道:“对人族来说是赢了,但是对那个白衣少年来说,却是输了。”

    古往今来,除了修者外还有一种职业叫做炼器师,这个器字便是灵器的器。

    这么多炼器师当中,唯有那抹素衣最为出类拔萃,当年与白衣擦肩而过时,白衣便惊为天人,立誓要拿下这个女子。

    但素衣从未正眼瞧过他,大概是因为白衣的浪荡之名如雷贯耳。

    再加上素衣的追求者众多,其中人族的十大强者便占一半之多。

    面对喜欢之人如此优秀的时候,饶是那个向来自信桀骜的白衣都望而却步,于是白衣立誓要勤加苦练,要成为天下第一,要用最盛大的婚礼迎娶她。

    素衣这个人,段阳有点印象,天下第一炼器师,平生酷爱制作各种灵器,从无到有,这种感觉就像是赋予物件以生命,很有成就感,素衣沉醉其中。

    也许是身为女人的缘故,素衣制作的灵器大多小巧精美偏女性化,其中不吝可爱的动物,深受女孩子喜爱,很适合当摆件,段阳记得桃落缨的车上就摆的有,不过都是些一比一还原的模型。

    但是这些和金无敌送的项链有什么关系?

    张瘸子道:“而这玫瑰项链就是出自于那位素衣之手。”

    素衣似乎向来都不喜白衣,直到决战来临之际,素衣方才接受白衣,亲手打造了这条玫瑰项链,取名为忘情,并亲手为白衣戴上。

    当一个人没了情,和行尸走肉也就差不了多少了。

    在忘情的作用下,白衣渐渐迷失心智,见人就杀,当时人族的十大强者或死或伤,没有人能阻挡住白衣的杀戮。

    等他神志清醒之时,身上的白衣早已变成了血衣,而他面前正是奄奄一息的素衣。

    他杀了他们,他昔日的同僚、好友......

    他杀了她,他最喜欢的女子。

    悲痛如江河倒灌,一夜跻身四翼境,白衣恍然,原来这才是忘情的用处。

    “你真的很笨呐,天下第一什么的太遥远了,我只想要现在的你。”

    “你不是说等你成为天下第一的时候,就会对我明媒正娶吗,恭喜你呀,你做到了,我现在是你的妻子了。”

    素衣明媚一笑、缓缓闭上双眼。

    四翼境的实力,就连心爱之人的死亡,在他眼中都是刻骨缓慢的,像是一帧又一帧的播放倒退、倒退播放,足以让他看清素衣生机流逝的每一个细节。

    世人都羡慕他,世间最强,任何东西都可以唾手可得,可是这世上所有珍贵的东西,其实一开始就有,失去只是证明了那些东西的珍贵。

    张瘸子吸了吸鼻子,道:“而这就是修者修炼的方式,用自己的情绪感染唤醒灵株,赋予灵株以人的情感,就这么简单,自身的灵株越拟人越像人,修者的实力就越强。”

    整个故事讲下来,行云流水、绘声绘色,就好像张瘸子讲过很多遍一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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