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8章 案子的性质

 平城警事
    第38章 案子的性质(1/2)

    唐晓棠坐在办公桌前,面前摊开着自己的笔记本,正在叙述她的看法。

    昨天的案情分析会上,南城的同志介绍了两名死者的情况。

    男死者林子雄,入境登记信息显示,年龄五十一岁,xxx西亚国人,系该国在野党派党首,该党派成员共十四人,在国内没有影响力。

    林子雄现为该国某跨国集团董事,该集团董事长为罗美娟,与林子雄是夫妻,为集团实际掌控者,林子雄在集团内只是个摆设。

    自前年三月,林子雄由我南部沿海城市持商务护照入境,先后在京、沪、广、大连、成都等多地逗留,考察相关业务。

    今年四月底来到我市,先后入住xxxx酒店、xxx大酒店等五星级酒店,七月十一日,出资二十万元购买了南城区“星湖小区”三栋二单元202室,落户在许丽霞名下,就是和他在该处房屋内也被杀害的那个女子。

    林子雄实际上是以考察业务为名,游山玩水,四处猎艳享乐。

    在卧室床下,发现了一个笔记本,里面记载了一百三十七个女性的详细信息,包括肤色、三围、体表特征、胎记、毛发的颜色、稀疏程度等等。

    对他和这些女子进行xx的次数、对方在xx过程中的反应、兴奋点等等进行了详尽的记述,其中包括许丽霞。

    由于他出手阔绰,喜欢吃喝玩乐,在林子雄身边,聚集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,投其所好恭维献媚混吃混喝,帮他跑腿儿办些琐事,推荐年轻漂亮、轻浮爱财的女子供他玩弄。

    死者许丽霞,身份显示二十二岁,xxx省xx市人,无业,来我市时间不详,在我市没有亲戚。

    据了解,许丽霞经常出入高档夜总会、豪华酒店,私生活混乱,实际上就是一个高级xx,她的艺名叫“璐璐”。

    她与林子雄在六月初结识,认识后二人的关系迅速升温,林子雄为她购买了一套商品房,就是南城区“星湖小区”三栋二单元202室这套住房,把房屋产权落到她的名下。

    二人相识后,每天出双入对,谁都没有再与其他人发生“那种”关系,可以说是如胶似漆,非常恩爱。

    昨晚二十三时五十多分,林子雄带许丽霞从“云天夜总会”出来,由他长包轿车的司机高平开车,把二人送到南城区“星湖小区”三栋二单元202室单元门口。

    上楼之前,林子雄吩咐高平,明天上午九点前来接他和许丽霞,要带她去吃烧麦。

    今天上午八点五十,高平开车到了楼下,等到九点十分还没人出来,他上楼去敲门,没有人应答。

    用林子雄给他配备的手机拨打了林子雄、许丽霞二人的手机号,听到屋里手机铃响,却一直没有人接电话。

    他感觉情况不对,就打电话报了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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