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章 北京之行
落跑甜妻再入怀
露生凉
月亮渐退、太阳未起,街边的路灯似已瞌睡,矇矇眬眬。路两旁的那些高楼、树木虽影影绰绰,也能看出大致的轮廓。陆宛不禁有些怀疑:“这就是北京啊!怎么还没有N城看上去繁华?”
那个累了一晚上的司机师傅不服气了:“这是老城区。如果带你去新城区,你保证就不会这样说了。”
“哦”。陆宛仍是刘姥姥初进大观园,丝毫不介意别人语气中的不服,也忽略了林旭握着自己的手时带着的满满情欲。而林旭知道她是因为久别重逢,有些害羞才故意转移注意力的,内心更是柔情万种,爱怜的打量着身侧的她,还是那样的清瘦、纤细,还是那样的秀美无双。
看完升旗仪式天已微明,林旭又辗转带她去了后海。只因为那里能买到正宗的北京早点:焦圈、豆汁,只因为陆宛看了《大宅门》和叶广苓的小说后,对这些老北京爱吃的小吃充满向往。即使彻夜未眠,到底仗着年轻,依旧生龙活虎着陪伴着心爱的人在大街小巷里寻找着她的梦想。
可惜的是,陆宛真正吃到这两样美食后,大失所望。至于豆汁更是难以下咽,苦着脸:“明明书上写得好吃得不得了啊?唉!可见这世上最不可信的之一就是文人的笔。”
“所谓尽信书不如无书。你啊!这是中书毒太深,标准的书呆子。”林旭睨了她一眼,本着不能浪费的精神,捏着鼻子将剩下的豆汁稀数灌进自己的肚里。
对面的陆宛看他一脸不爽的表情,连忙阻止道:“你也不喜欢吃,就不吃是喽!”
“可吃不可糟。一粥一饭,我们都要珍惜,这也是惜福。”林旭,爱怜的拍了下她的脑袋教训道。陆宛脸红了,论财富林旭是真正的富二代,豪门子弟,自己则是寒门小户人家的女儿;论节约自己却不如他。可见有钱人家的孩子不尽都是骄奢蛮横,穷人家的孩子也不尽都会勤俭节约会早当家的。
早饭后,陆宛依旧精神抖擞,拉着林旭说:“来都来了,顺带着就把这一带看看吧!听说老舍、郭沫若都曾住这边呢!”
林旭摆出一付:只要你高兴,定当舍命陪君子的架式。那时,他的脸上明显有睡眠不足的症状,眼睛里也有血丝。只是很多年后,陆宛才幡然悔悟,当年的自己有多么的自私,在爱情中完全不知道去照顾对方的感受,而是一味的索取、享受着别人的付出。
郑越曾经十分不解的问她: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了还忘不掉那个渣男?
陆宛默然无语,心中却清晰的知道自己是忘不掉当初他对自己的那份好、绵绵无尽的关爱、还有那份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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